北京局联合相关部门发文严格邮件、快件寄件人身份信息查验登记

近日,北京市邮政管理局会同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等规定,联合发布了《关于严格邮件、快件寄件人身份信息查验登记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对严格邮件、快件寄件人身份信息查验登记有关事项进行了五项规定:一是对交寄邮件、快件的用户进行身份查验和身份登记,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保障制度。做好这项工作,是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统称寄递企业)与社会公众的共同责任。二是寄件人交寄邮件、快件,应接受、配合寄递企业对寄递物品进行验视,并在寄递详情单上如实填写姓名、地址等信息,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配合寄递企业进行核对、登记。三是寄递企业应对寄件人身份进行查验,使用全国统一的邮件快件实名登记信息系统做好寄件人身份登记工作,确保人证一致。寄件人身份不明、拒不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所填身份信息与证件不符的,寄递企业不得收寄。严格落实用户身份信息安全保障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四是邮政管理部门依法监督寄递企业落实实名收寄制度,对不按规定执行实名收寄制度,以及泄露、出售、非法提供或者非法获取用户信息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是邮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等部门密切协调配合,建立联动机制,加强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共同推进全市邮件、快件寄递实名收寄制度落实。

  目前,《通告》已印制一万份,将通过基层政府部门发放至社区、商厦、校园等重要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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